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,将公共财产挪作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,且未按规定归还的行为。简单来说,就是“不该拿的拿了”。🚫
那么,如何认定呢?首先,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,比如公务员或国企员工;其次,要有“挪用”行为,即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款;最后,这种行为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或造成严重后果。⚠️
举个例子:某国企会计私自将公司资金用于炒股,超过三个月未归还,这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。💼
法律严惩此类行为,不仅保护了公共财产的安全,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。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红线,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!💪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