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保障江苏省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,江苏省政府于2020年对全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最新调整。此次调整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和物价水平,旨在让劳动者共享经济发展成果,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和谐。
根据新的规定,江苏省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地区,其中一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,二类地区为1830元,三类地区为1620元。相较于之前的政策,整体上调幅度达到了约8%。此外,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提升,一类地区为18.5元/小时,二类地区为16.5元/小时,三类地区为14.5元/小时。
此次调整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于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,也为江苏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。相信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,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于江苏的发展建设中,共同推动江苏省向更高水平迈进。